第(2/3)页 大家对白欣反而没什么好印象,就只是忌惮她的背景,夸丁诗雅的时候,象征性的夸赞白欣几句,只是顺带而已。 反正这京城格格这么傲,估计也不会放低身段,和林州众人,有多大的联系。 至于夜凌。 鬼知道这个家伙在想什么,明明能空降龙华集团当总裁,甚至把龙华集团林州分部,更名为龙鳞集团公司,你说他这得多大的关系才能做到? 他跟白欣认识,也不奇怪。 龙华集团,在京城也有商业合作。 只是,大家都猜不到,夜凌他干嘛非得到林州丁家当三年赘婿? 你要是真想和丁诗雅在一起,你直接自爆身份,拿着几个亿的彩礼,把丁家全家砸死。 然后直接把丁诗雅娶了不行吗? 为什么非得入赘? 你扮猪吃虎,你是爽了。 可谁要是惹到了你还有命活吗? 幸好这几年集会不多,大部分人,都跟夜凌接触较少,不然要是有人,找了夜凌麻烦,恐怕从今往后,他睡觉都睡不踏实。 就比如,方超。 要说谁最慌,那必定是方超啊! 正好想到方超,夜凌就准备先给他来一个下马威。 却发现,方超已经跑了。 “哼,跑得了方超,跑不了方家。” 眼下,还不是发难的时机。 白欣还想和夜凌唠唠嗑,她想证明,就算抛开家族背景不谈,丁诗雅也有不如自己的地方。 白欣穿着白色连衣裙,她以前偶然听到,夜凌说他喜欢白色,所以白欣一直都穿着白色的衣服。 而丁诗雅穿的却是蓝色! 白欣问道: “夜凌哥哥,你喜欢什么颜色?” “问这个做什么?” “你看我,穿的这身白色衣服好看吗?” “挺好看的,很合身。” “那夜凌哥哥,还记得我姐姐吧,我姐姐好看吗?” “嗯,非常好看。” 夜凌不是虚伪的人,好看就是好看,他不会为了迎合任何人,说出违背自己审美的话。 因为,事实胜于雄辩。 但作为前妻的丁诗雅还在这呢,谁都猜得到,丁诗雅听见夜凌当面夸别人好看会不高兴。 但她也“没那么在意”。 毕竟,现在她只是夜凌的“前妻”,刚才也是夜凌非得死皮赖脸的喊她“老婆”,丁诗雅她可是“高高在上”,一点好脸色都没给夜凌。 现在嘛,更不会给好脸色了。 因为她快气死了!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