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在吗起手,必定小丑!-《都重生了,谁还当个正经法律人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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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安月明没着急回复。

    隔了小半会儿,他才慢悠悠地回复道:“好可惜,临时有事,今天没办法去啦。”

    “哦。”

    “你还在写小说吗?”安月明将话题展开。

    “嗯......”

    “你准备发表在哪里?网络平台吗?我能不能成为你的忠实读者?”

    “是的。”

    安月明就这样和她一句搭一句聊着。

    “那你平常应该很喜欢看书吧,你看过张爱玲的书吗?”

    “看过,喜欢。”苏莹星似乎觉得她表达的程度不够,又补上了一句:“很喜欢。”

    搭上话了!

    勾起这个话题,安月明也就是瞎猫碰上死耗子。

    他是个不爱读书的人,等到他要想看书的年纪,就已经被成堆的法律专业书填满了时间,除了张爱玲,其他作者的书,他还真没看过。

    唯一看过的她那本《红玫瑰与白玫瑰》,还是因为他听了那首《红玫瑰》,好奇才去看的。

    “我也很喜欢看她的书,你什么时候有假期?我们可以一起去书店。”安月明说起谎来根本不需要思考,张口就来。

    “我周六周日有休息,但我最近没想买书。”

    “谁说去书店就一定要买书了,看看也行嘛,周六?就周六吧?我们一起去!”

    她正思考着应该如何委婉表示自己不想去,安月明又发了一条消息过来:“你周六应该也得休息到晚上吧,那我们就早点去,时间早还能去其他地方逛逛,顺便吃饭。”

    “那就这样说好啦,你可不许反悔!”

    电脑面前的苏莹星欲哭无泪,她向来不懂得拒绝别人,安月明这样自作主张定下来,她一点办法也没有,只好默默地回复道:“好。”

    安月明轻笑,这小姑娘还真是好拿捏。

    到此,安月明结束了话题。

    他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日历。

    明天是周五。

    他的起诉材料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,可以到法院走一趟。

    法院的上班时间是周一到周五,如果错过了明天,就要将案件的进程再往后延两天。

    法院的办事效率他是见识过的,能抓紧就抓紧。

    他给吴春磊打了一个电话,告诉了他们家准备起诉的事,并暗戳戳地提示他,想让这个案件能在市中级法院立上案。

    安月明所在的西宛区,属于县级以上政府,以县级政府为被告在市中级法院立案,本来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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