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收到传票后的第一时间,安月明立马将它拍了照留存起来。 拍照干嘛? 那当然是小作文配视频图片,到网络上炒作一番,老惯例了~ 现在他的微博粉丝数,已经有小几万人。 他估计,这些粉丝里面肯定藏着一部分法律的从业者和法学生。 目前网络管控没有那么严格,就让他来做第一个吃“微博办案”这只螃蟹的人! 几天后。 网络上出现了这么一篇文章。 “大学生起诉江临市迪尼士,消费者的权益真的能够得到保障吗?” 这篇文章里,洋洋洒洒地写了几千字。 其中文章的重点篇幅都在讲述迪尼士的霸王条款,园区内的高消费情况,并附带了视频和图片,以及法院的传票。 一时间引来了众多网友的共同讨论。 “那个叫徐经理的也太嚣张跋扈了吧?这种态度也能成为迪尼士的经理?” “别说徐经理了,从他们的员工行为就能看出这家公司背后的态度,高高在上,根本不把游客放在眼里!我们应该坚决抵制这样的外企!” “对!坚决抵制,游乐设施又不是必需品,这些人逮着我们消费者就玩命地宰,不让外带汽水,园区里面一瓶正常两块五的水卖到七块钱!真当所有人都是傻子?” “吃相属实太过难看,他们迪尼士在其他地方开设的分园,都没有这样的规定! 分明就是歧视!” “原博主好像是上次温陵市一起诉区政府拆迁案的当事人啊!我靠!我就说谁能有这种勇气出来跟‘恶势力’死磕,原来是他啊!” “我知道!我看过他模拟法庭的视频,那庭审水平,简直是绝了!” “你们有没有注意到,最后一张法院传票上写的庭审日期?” “卧槽!3月15日,那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吗?” “扛旗是不是要先报备啊?哥们人就在江临,当天就过去给勇士声援!”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