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综上,原告方主张苏正恒名下不动产温陵市净崇县‘溪边156号’以及银行账户、工亡赔偿款、丧葬抚恤金等遗产,由其共同按份继承,无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,应当予以驳回!” 这个案件的关键点,无非就是苏莹星是否与苏正恒成立事实上的收养关系,该收养关系是否能够被赋予法律上的异议。 只要收养关系能够成立,李林他们所主张的诉讼请求便不攻自破! ...... 黄鹤有些意外地看着被告席上的安月明。 她知道,这个案件被告的代理人并不是律师,而是一个年仅十九周岁的大学生。 本来她还担心,这个案件不请个律师过来,可能会对被告方非常不利。 但目前看来,被告方的答辩思路还是蛮清晰有条理的。 这个案件的事实部分,对她来说很沉重。 被告席上的小姑娘,年仅十九周岁,就失去了双亲,本来就是一件人生中极为痛苦的事情了,却还要在法庭之上,和几位昔日的叔叔争父亲的遗产。 世态炎凉,让人寒心啊! 不过,她坐在审判席上,自然要秉承公平公正,如果被告方所拥有的证据与答辩,无法完全辩驳原告方所主张的事实与理由,她也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办事。 可现在看来,一切乾坤未定,希望坐在被告席上的小家伙,能让她做出一份不违心的判决吧。 ...... 李林刚才在双方核对身份信息的时候,也搞明白了安月明的来历。 那时候他还以为,这个案件对方已经宣布放弃了,居然让一个居委会推荐的公民来代理。 这可是上百万标的的案子! 真当以为法律是随随便便来个人就会的吗? 他的轻视也并无道理。 虽然是小律所,但再怎么说,他也是小律所的主任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