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4章避税-《农家有女代清允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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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你们,你们!”春桃傻眼了,连忙跪到代清允跟前,“代小姐,救我!”

    代清允皱眉看着她,刘凤儿来顶罪,口供一致,怎样都逃不了。

    马语嫣对代清允挑衅的笑了笑,又十分委屈的说道,“你这贱婢,收了刘凤儿多少银子!这般诬陷我!”

    春桃忙摇头说没有,“大人我没有!奴婢没有!”

    “有没有去你房里搜搜不就知道了?”马语嫣嗤笑。

    春桃彻底瘫软在地,她房里,马语嫣不是想进就进?

    刘县令见状,让师爷将招供书拿去给刘凤儿签字画押。

    “你可想好了,签字画押之后,再不能反悔。”那师爷好心的提醒了一下刘凤儿。

    在县衙的人,哪一个不是人精?

    事实如何,大家都清楚。

    刘凤儿一下又崩溃的哭起来,想到家中爹娘对自己的说辞,她若是不认罪,一家人都没命……

    她拿起笔,沾了墨,一笔一划的写上自己的名字。

    又盖上自己的手印。

    这也就意味着马语嫣无罪了。

    代清允冷眼看着这一切。

    师爷利落的又写了一份赵家的招供书,拿去给赵家签字时,代清允上前看着吴氏。

    “你可想好了,你若是也认定刘凤儿是主谋,出了衙门你们也做不了一家人了。”

    吴氏当然知道,她看了一眼在签字画押的儿子,还是写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
    代清允看了她一眼,后退一步,不再说话。

    刘县令收好几份招供书,拍了惊堂木,“刘凤儿所犯之罪,偷盗,买凶杀人,纵火,按照当朝律法,罪无可恕,择日处死!”

    刘凤儿听见判决,大哭起来,死,谁不害怕?

    “马家奴仆春桃,参与纵火案,判收监十年。”

    “赵家众人,虽受人威胁逼迫,但并未报官交予县衙处理,反而收下其五百两银子,纵火形容杀人,两罪并罚,赵福赵海收监二十年,周氏吴氏收监十年,其子赵林,念其年幼,需偿还代记布坊一切损失。”

    刘县令冷声宣布完判决,又说道,“赵家刘家户籍岭县,明日一早,林捕头带着判决文书一起将他们全部带回岭县。”

    “啥?二十年?”赵福赵海傻眼了,“大人,我们是被人威胁的啊!怎么还判二十年!”

    周氏也哭着,“大人!我外孙媳妇不是您干女儿吗!我们还一起吃过饭的呀!饶了我们吧!”

    赵家人显然没想到竟然会判这么多年!

    “胡说八道!公堂之上只讲律法!”刘县令怒道,“按照当朝律法纵火形同杀人,你们可真是不知不畏!若是此次大火严重,等你们的只有死刑!”

    “亲家!珊儿!”周氏彻底慌了,连忙转头去找代家人,结果她女儿女婿外孙一个都没来!

    “亲家!救救我们呀!”周氏只得向林氏求救,哪儿知林氏压根不想搭理她!

    周氏几人怒了,骂着他们丧良心!

    “代清允,你当真是恶毒!你不得好死!”

    周氏气急败坏,胡乱骂着,“赵珊,你这个丧良心的,看着你爹娘坐牢啊!”

    “还不快将他们押下去!”林捕头呵斥一声,立马就有捕快上前将判决的所有人待下去。

    春桃吴氏刘凤儿三人倒是没有大喊大叫,许是认命了,也或者是不知道说什么了。

    赵林没有被判罪,只被勒令赔偿损失,他连滚带爬的跑出了县衙。

    “代清允,本官判决你可有异议?”刘县令看向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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